犯罪經過:四年前,利拉德的母親麗娜扎,因為利拉德的妹妹肺病無錢醫治,而偷了屯長魯子科家的三百美金,被其發現。魯子科以此要挾強干了麗娜扎。麗娜扎羞憤交加跳海身亡。利拉德的妹妹也因為無錢醫治死在家中。麗娜扎的丈夫布拉夫,將魯子科告上法庭。可是,魯子科不但沒有被繩之以法,還將布拉夫打了一頓。并將麗娜扎的偷盜行為告上法庭,且索賠了三百美金。布拉夫身受重傷,加上郁悶至極,三天后就死在家中。利拉德記住了這個仇恨,離開落日城。四年后回到落日城,在一個大雨之夜,將屯長魯子科一家五口全部殺死。之后,利拉德自己到了警局,說明整個犯罪經過。經過警方調查取證,所有犯罪事實都和利拉德描述的絲毫不差。根據藍海島先行法律條文,判處利拉德死刑,立即執行。利拉德本人沒有任何怨言。但是,落日城晚霞屯的島民們卻自發組織要求法院修改判決。法庭做了多次討論,依然無法為其開脫這么嚴重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