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安東尼先生,根據國際法相關條例,該如何判決?”

          聽到這話,一直都處于愣神狀態的安東尼頓時回過神來。

          他看向馮先熙,輕咳一聲后開口道

          “根據國際法條例。”

          “對霓虹國的處罰如下。”

          “一,立刻終止不當行為。”

          “二,向因核污染造成損失和安全威脅的國家進行賠償。”

          “三,向國際公開道歉,并簽署條例,保證永不再犯。”

          “四,限制霓虹國在公海的主權。”

          第一條和第三條還好。

          但是第二條和第四條,直接讓霓虹國的外交人員眼前一黑。

          第二條,因核污染造成損失和安全威脅的國家,那不就是距離最近的大國嗎?

          要直接對大國進行賠償。

          看馮先熙的意思,大國顯然不會善罷甘休。

          第四條就更狠了,直接限制海上主權!

          聯合國的話他可以當做不聽。

          但是一旦簽署了條約,大國肯定會以此條約對霓虹進行壓制!

          這種情況,是最不能忍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