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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五章 迂回禁區

      純屬刁難啊!

      豈有此理。

      呂公著是深吸一口氣,問道:“他告得是什么罪?”

      “故出人罪。”

      說著,李開將那份狀紙遞給呂公著。

      呂公著聽得眉頭一皺,“他這是要報復王知縣啊!”

      李開點點頭:“我也這么認為。”

      這故出人罪,是一個專門針對法官的罪名。

      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法制思想,其中還包含著一套完善的司法體系。

      共有四個罪名,“故入人罪”,“故出人罪”,“失入人罪”,“失出人罪”。

      故入人罪:指法官故意將無罪之人判有罪,或者將輕罪之人重判。

      故出人罪:指法官故意將有罪之人判無罪,或者輕判。

      那王鴻直接駁回司理院的定罪書,當然是可以引用這一條。

      失入人罪:指法官失誤將無罪之人判有罪,或者將輕罪之人重判。

      失出人罪:指法官失誤將有罪人判無罪,或者輕判。

      關鍵就在于故與失,出與入,一個是故意,一個是失誤,一個是出罪,一個是入罪。

      其中“失出人罪”,這個幾乎都不追究法官責任,因為這符合“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的司法傳統的體現。

      也就是說,寧可違反現行法律,也不冤枉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