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救場
身在堂上的許芷倩也感覺到有些不妙,看梁棟的態度,也不知道會給他們多少發揮的空間。
以前的審問方式,珥筆也有資格提問,但主線控制在法官手里,珥筆只能根據法官的提問來進行辯訴。
果不其然。
當黃永利上得堂時,梁棟就直接問道:「黃永利,你身為獨子,為何不接年邁的母親跟自己一塊住?」
由于宋朝非常看重孝道,在《宋刑統》中,就有這么一條規定,別籍異財,供養有闕,可以以不孝論罪。
也就是,子女趁著父母年老,便將父母財產私分,另立門戶,由此導致子女沒有盡到供養父母的職責。
這罪名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故此黃永利再狠,他也不敢母親在世時,就將宅子給賣了。
梁棟上來也得就這一點提出質問。
黃永利當即叫冤:「官人明鑒,小人是冤枉的,自家父去世后,小人一直都想接母親與小人一塊同住,但母親習慣住在老宅,始終不肯與小人一塊同住,為此小人甚至都與母親爭執過幾次。」
許芷倩立刻道:「你若真有孝心,為何你母親這幾年過大壽,你從未出現過?」
黃永利是一臉傷心,搖頭道:「這確實是我的疏忽,這些年一心就顧著賺錢養家,忽略了母親大壽,我真是不孝子啊!」
說著說著,他語帶哽咽,還抹了抹眼睛。
對面的李磊立刻道:「關于這一點,司錄可派人去詢問,黃永利每天他有多么忙碌,天天起早貪黑,時常連自己的生日都經常忘記。許娘子從小就養尊處優,自然體會不到平民的辛苦。」
許芷倩也被迫改變的詢問對象,向梁棟道:「如果司錄知道黃永利在兩年前七月初八在做什么,就知道他說得都是謊言,不可信也。」
這些問題本來都是用來詢問黃永利的,但現在她只能直接去說服主審官。
梁棟向黃永利問道:「兩年前七月初八你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