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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二十一章 文武與法(六)

      也許這在政事堂,此事可論得失成敗,但皇庭是要講法律的,老夫雖不及張庭長精通律法,但也能熟背《宋刑統》,實不知這還有什么可審的。”

      此話一出,在場不少人仿佛勐然驚醒一般,都是紛紛點頭。

      你在這里故弄玄虛,問七問八,可事實就是鐵證如山,連種諤自己都承認了,依法必然是有罪。

      所有目光都集中在張斐身上。

      種諤更是忐忑不安,他知道這鄭獬,當時鄭獬極力建議官家直接將他卡察了,以儆效尤,故此見到此人,頓時是心生不妙啊!

      張斐從容不迫地解釋道:“這主要是因為,在戰場上局勢是瞬息萬變,而詔令來回,是要長達數日之久,許多時候,將軍們必須要當機立斷,也無法做到事事都請教朝廷,而這也是軍法所允許的。”

      鄭獬立刻道:“張庭長所言,老夫自也明白,但此非戰場,而是戰與不戰,此必須要得到朝廷的允許,否則的話,武將為求立功,可不顧國之大計,肆意掀起兵禍,此乃亡國之兆。”

      張斐點點頭道:“鄭學士言之有理,這也是本庭長請鄭學士來此作證的原因。”

      鄭獬微微一愣:“老夫不知庭長此話何意?”

      張斐道:“在本庭長看來,從誘降開始,到最終的收復綏州,這是一件事情,因為既然決定誘降對方將領,那么朝廷就是希望能夠收復綏州,那么種副使的行為,就值得商榷。

      而種副使最終

      選擇出兵,只是整件事情的其中一步,并非是一個單獨事件,畢竟之前就已經招降了嵬名夷山。

      這就如同在一場戰役中,將軍根據前線情況變化,要及時做出判斷,當然,種副使的這個判斷,是否是局勢所迫,這都還需要審理。

      但是,在此之前,我們必須要確定一點,就是當時朝廷是如何看待誘降嵬名山的。如果一開始就是否定誘降,那么種副使行為,是必然構成違抗詔令罪,那就不需要再審。

      然而,根據之前他們的供詞,朝廷似乎并沒有阻止這種行為。而根據我們所查,鄭學士是全權參與了此事的決策,這也是我請鄭學士來的原因。”

      這一番話下來,幾乎所有人都對張斐是另眼相待。

      包括種諤、種詁、折繼祖等武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