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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四十五章 法中取利(三)

      沒有想到!

      這可真是萬萬沒有想到!

      誰也沒有想到,蘇轍會在公使院的賬目上,去調(diào)查軍資庫的經(jīng)費問題。

      當(dāng)時他們都認(rèn)為,檢察院光要查清這些賬目,都要查上數(shù)月之久,故此對于蘇轍這么快起訴,他們都有一些詫異。

      殊不知,蘇轍壓根就沒有看那些賬目,直接就調(diào)查公使院的賬目,因為公使院也與軍費有一些關(guān)系,尤其是在犒賞和撫恤這方面,檢察院也只是照例去拿了一些賬目回來。

      而公使院為證清白,非常配合,表示自己的經(jīng)費也是入不敷出。

      可哪里知道,這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是當(dāng)時蘇轍為何能夠立刻想到公使院,確確實實,就是因為他是官員。

      這還真是一個不成文的規(guī)定,不是官員,還真不知道這事。

      而當(dāng)時根據(jù)各方出示的賬目,河中府的財政的確是非常拮據(jù),本就是入不敷出,財政赤字,怎么可能會有盈余。

      這也是千真萬確的,公使院再能花錢,也無法將河中府的財政花成赤字。

      之前包括張斐在內(nèi),也一直都在想蘇轍會去怎么證明,這財政是有盈余的。

      不能說財政賬目只要還有錢,那就應(yīng)該撥給陳光。

      這也是不合理的。

      畢竟每年的支出都是規(guī)劃好的,這是不能輕易破壞的,這事情也分輕重緩急,關(guān)鍵官府也沒有說不給這筆錢,只是說先欠著。

      在當(dāng)下這個制度下,這也算是合情合理的。

      而蘇轍控訴的是拖欠和克扣軍餉,那么就勢必得證明,軍資庫是有富余的,只是他不給而已。

      但眾所周知,這財政赤字,怎么可能還會有富余,確確實實都還需要中央撥款,來貼補(bǔ)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