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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七十一章 陽謀

      韋應方道:“這自主申報與之前的收稅制度恰好相反,之前是在收稅前先查明一切,然后再去收稅。

      而自主申報,是先將稅收上來,然后再去抽查。此中區(qū)別就在于,前者違法的可能性小,因為你若不交稅,馬上就會被抓到官府去,故此大家都會交稅。

      但是后者,難免會有人選擇投機取巧,可一旦被查到,那就是違法,就要處以刑罰和罰金。在汴梁一些大地主直接被判的傾家蕩產。”

      那些大地主只覺背脊發(fā)涼。

      之前那種方式,衙差上門催稅,雙方可以進行博弈,什么都可以談得,一般來說,是不會觸犯法律的。

      實在不行,那就交唄。

      但是自主申報,極有可能會違法。

      因為自主申報是稅后再查,那就已經成定局,一旦抓到,那就是偷稅漏稅,必然是要受到處罰的。

      一旁的曹奕道:“據說此法就是專門為諸位這種大地主準備的。首先,一般百姓就一張地契,就是想要隱瞞,也難瞞得住。

      其次,如果我是警司,我也會選擇先抽查大地主,只有地主才有錢罰。”

      眾人聽罷,無不恨得咬牙切齒。

      “豈有此理!這公檢法真是狠毒啊!”

      “我就知道,他們肯定沒安好心。”

      “不行!咱們決不能束手就擒。”

      談到金錢,那就沒啥可說的。

      就是刻骨銘心的仇恨。

      必然是不能妥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