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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零一章 商稅則例

      罪名已定,你們卻不治罪?

      然而,事實卻是得到百姓一致認同,為警署和檢察院高唱贊歌。

      檢察報上的這篇文章是蘇轍親自寫得,他就是直接告訴百姓,公檢法不清算公檢法來之前的舊賬,因為其中很多百姓有被迫違法的嫌疑,比如說偷稅逃稅,比如說私自釀酒,又比如說販賣私鹽,等等。

      單單這一句話,就徹底扭轉百姓對此事的看法。

      因為蘇轍說得都是事實,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些違法行為,清算舊賬,可能很多人都面臨清算,不僅僅是那些關系戶。

      經此一事,檢察院和警署是名聲大噪,首先,警署是徹底站穩腳跟,百姓已經有意識,遇到問題,就找皇家警察。

      皇家警察連那些惡霸都能輕易除掉,當然能夠為他們做主。

      同時官僚集團、地主階級,則是重新審視檢察院,這個部門的權力可不比皇庭的權力小,而且更值得他們去研究。

      但凡涉及到刑事案件,皇庭所能決定的是輕判,還是重判,這是不能談判的,是要看證據,但檢察院可以,你可以跟檢察院進行交涉,這里面是有操作空間的。

      等到他們風頭出盡后,皇庭才發表屬于自己的法報。

      皇庭到底是皇庭。

      這份法報一出,大家立刻清晰的認識到,爸爸還是爸爸,無人可替代。

      這份法報的內容非常簡單,一言以蔽之,就是重申太祖時期頒布的《商稅則列》,過稅百分之二,住稅百分之三。

      此報一出,全城震驚。

      因為這里面存在這很多問題,比如說許多農作物和農具商稅,若依《商稅則例》,這些都是屬于免稅產品,但如今這些也是要收稅的。

      還有很多苛捐雜稅,比如船靠岸稅,也就是力錢,這都是《商稅則例》所沒有的。

      這些稅還收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