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狂囚張三(下)
張斐道:“就是說小民平白無故坐了三個月的牢。”
哦,原來他是為此而來。許遵神色反倒是緩和了幾分,道:“那也怨不得本官,誰讓你當日是前言不搭后語,連自己的名字都說不清楚,再加上有證人親眼見到你與阿云摟摟抱抱,難道本官就不應懷疑嗎?”
張斐點頭道:“就小民當時的狀態,知州懷疑小民,也是理所當然的,但那到底只是知州的懷疑,當時并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小民參與此案,且阿云也未提及小民,基于此,小民確確實實平白無故坐了三個月的牢,不但精神、肉體受到折磨,而且還失去了三個月生計,其中損失,對于小民而言,那是不可估量的。”
主簿徐元覺得這小子有些不開眼,怫然不悅道:“我們也不過是依法辦事,并無錯失,而且你自己也有不小的責任,怨不得人啊。”
這其實涉及到一個非常關鍵的律法思想問題,就是有罪推定和無罪推定,在千年之后,律法都是建立在無罪推定上,只要沒有確鑿證據,那就是無罪的。
但如今是有罪推定,只有一個“罪疑惟輕”的理論,就是說如果有疑點,就要從輕發落,而不是疑點利益完全歸于被告,故此收押張斐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但凡不糊涂的官員,都會這么干。
因為就現實而言,官府也沒有那個財力物力去支持無罪推定。
你若不收押,萬一嫌犯跑路了怎么辦,大宋又沒有天眼系統,上哪去找。
張斐點頭道:“主簿說的是,但假設知州是有意要整小民,要讓小民坐上幾個月的牢,這結果和過程會有任何改變嗎?答案是不會。知州雖無魚肉百姓之意,但百姓卻受這魚肉之苦,小民認為此勝過有意為之,因為這并不違法,無從監管。”
許遵聽完之后,眉頭一皺,臉上并未惱怒之色,反而認真思索起來,因為他覺得這張三說得很有道理,這無意可要比有意更為可怕。
若有意害人,朝廷可是有問責機制的,百姓亦可上訴,但若無意為之,那就無法可管,這很可怕啊!
過得片刻,許遵突然問道:“那依你之意,該當如何?”
張斐道:“小民認為至少官府得給予小民一定的賠償。”
徐元立刻道:“豈有此理,你以為官府是開善堂的嗎?”
張斐搖頭道:“官府不是善堂,但對于我們百姓而言,卻是那公正之堂,小民無故遭受三個月的牢獄之災,損失慘重,索要賠償,合情合理。”
許遵聞言,眼中閃過一抹失望,這可不是解決之法啊。
以后遇到這種事,又該怎么操作,官府明明是依法辦事,卻天天要給予賠償,這不可能呀。
那徐元卻有些惱怒,你還沒完沒了,正欲呵斥時,許遵突然道:“本官秉公執法,并無任何過錯,故不會給予你任何賠償,不過對于你遭遇,本官也非常清楚,你心中有所不平,亦是人之常情,本官也不會追究這紙罪狀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