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 聽證會(二)
張斐道:“但有一點我還想知道,在地方官府征召勞役的過程,有什么限制嗎?”
王安石認真思索了一番,道:“夫役是沒有固定的時日規定,有些幾天,也有些幾年,不過官府和民間都有一種說法,就是在春耕以前調發者稱春夫,因工事急迫調發的稱急夫。
還有規定,距離服役地點500里以內的征發的,為“正夫”,必須要從事此項徭役;距離地點500到800里之內的,可以以錢代役。
同時我朝與之前朝代有所不同,我朝還有規定夫糧每日兩升,這是在太祖時期就已經定下規定。”
唐朝的兩稅,其中有規定服役最長四十天,但是宋朝卻沒有這個規定,尤其是在河役上面,這方面規定的非常模糊。
張斐道:“根據王學士所言,征召多少勞役,勞役多少時日,都是根據河防工事所需而定。”
王安石點點頭道:“可以這么說,只不過征調勞役過多,同時亦非緊急情況,也是需要先上報朝廷的。”
張斐道:“在非緊急情況下,征召多少勞役需要上報朝廷。”
王安石想了一下,道:“這個倒是沒有具體規定,一般河道邊上的州縣,每年都會征召役夫,如果超出平時這個數目,就應該要上報朝廷。”
張斐問道:“如果沒有上報朝廷,是否有違制度?”
王安石又遲疑一會兒,道:“其實也不算是違反制度,不過我朝是有完善的監督制度,但如果有人有舉證彈劾河防大臣濫用民力,朝廷也會立刻派人去調查,如果確實存在這種現象,便會將其定罪。”
張斐道:“朝廷可有制度來判定,怎樣才算是濫用民力?”
王安石道:“這主要是看當地百姓是否因勞役,而導致民不聊生。”
張斐又問道:“怎么才算是民不聊生?”
王安石不爽地看著張斐,你這是純屬抬杠。“難道張檢控不懂民不聊生的意思?”
“我懂。”
張斐點點頭,又問道:“但是我想清楚的知道,怎么去判定民不聊生,比如一個縣城,是所有人都吃不上飯,算民不聊生,還是一半百姓吃不上飯算民不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