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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二十四章 問答會

      可是百姓們卻非常擁護,是一個勁地點頭。

      士紳們也不好多說什么。

      他們清楚,在這個問題爭下去,他們是得不到支持的,只能盼著張斐早點談及下個話題。

      張斐也未對此糾結太多,又拿起第二份文案,“關于第二類問題,主要是關于契約方面的。首先就是違約金,關于這一點,皇庭在法報已經解釋過,有人仍然不理解,為什么提前還錢還得受罰。

      因為法制之法不光是捍衛借債人的正當權益,也包括捍衛債主的正當權益。皇庭是很難去判定,債主選擇是否借錢給借債人,以及借多少給借債人,中間有沒有考慮過年限問題。故此皇庭一律認為,借款年限是屬于債主和借債人雙方的正當、合法權益,必須受到保護。

      反過來說,債主若是需要借債人提前還錢,可能也需要損失一些利益,去債務人達到和解,在這一點上,皇庭必須保護借債人的利益,同理而言,在提前還錢這事上,皇庭也必須保護債主的權益。

      不過出于道德標準,提前還錢在道德層面上是勝于賴賬不還,是一種信用的體現,故此皇庭在處理此類事情上面,給予不同的處理方案。

      借債人可以直接拒絕債主提前還錢的要求,等到期再還,但是在借債人主動提前還錢上面,皇庭是允許繳納規定的違約金,來終止雙方契約。

      這里我在特別多說一句,在商業契約中,如果提前終止契約,就必須賠付對方的所有損失。

      當然,我還是建議大家都寫清楚,這樣才能夠真正確保的利益不受到傷害。如果不清不楚,皇庭的判決,可能不會讓雙方滿意。”

      這時,一個大娘突然嚷嚷道:“大庭長,關于這契約,俺也有一個問題。”

      張斐抬頭看了眼那大娘,“大娘有何問題?”

      “契約這么重要,但俺不識字,萬一被騙了,那咋辦?”大娘問道。

      不少百姓直點頭。

      對對對!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張斐笑道道:“其實這個問題,有不少人也已經向法援署反應,我也正要說此事,關于不識字的百姓立契,以前的方式,是找擔保人或者牙人,也就是第三者來宣讀契約內容,現在大家也可以找珥筆、茶食人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