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為什么不寫了 > 第五百二十八章 文武與法(終)

      第五百二十八章 文武與法(終)

      這咱們愛聽。

      此時,他們甚至有一種守得云開見月明的感覺。

      張斐又道:“當然,這個原則之下,只是寬容,而不是判定無罪,具體有沒有罪,還得根據(jù)具體情況來斷定,而在此案中,種副使是做了充分的準備,并且不費一兵一卒,就收復綏州城。”

      種詁激動地問道:“這個原則是律法么?”

      這個原則實在是有利于武將了,應該寫成律法。

      張斐道:“當你來到軍事皇庭申訴時,它將適用于所有人。”

      武將們一聽,立刻是心領(lǐng)神會,若有皇庭在,將來就不用害怕文官們的口舌筆墨了,至少你們冤枉不了我們。

      文官當然也想到這一點,但他們也在考慮,這皇庭到底還是文官們在掌控,那么就不至于失控。

      并且第一原則是戰(zhàn)爭只是政治的延續(xù),武將必然是處于文官之下的。

      “最后!”

      張斐道:“就是關(guān)于種副使未有聽從陸知府的命令,在收復綏州后,并沒有立刻回撤。基于方才那個原則,我們會給予第一線戰(zhàn)斗人員的判斷,更多的寬容。

      而根據(jù)目前證據(jù)顯示,種副使的判決,是非常正確的,因為他當時已經(jīng)與折繼世將軍形成互倚之勢,他若突然撤兵,可能會導致折繼世將軍腹背受敵。

      在這一點上,我們皇庭認為這屬于陸知府過失。”

      陸詵又抑郁了,我還有過失?

      你這是各打五十大板嗎?

      你這不叫公平,而是叫做平均啊!

      張斐解釋道:“正如我之前說得,事已至此,該以抵御外敵為先,而陸知府只考慮到戰(zhàn)略層面不應與西夏發(fā)生戰(zhàn)爭,而未有考慮戰(zhàn)術(shù)層面,也就是折繼世將軍的處境,這顯然是他的一個過失。

      至于陸知府并未跟薛發(fā)運使進行商量,這一點我們認為,并無任何不妥,因為當時陸知府身處更前線,更清楚狀況,而當時敵軍已經(jīng)進犯,他應該當機立斷,而非是等著與薛發(fā)運使商量,只是陸知府未有考慮周詳,做出最為合適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