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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一章 都是當事人

      開封府的升堂儀式,那是必不可少的,畢竟人家開封府可是專業的法院,與政事堂、審刑院可是不一樣。

      升堂過后,呂公著朗聲道:“由于此次涉及人數較多,且賬目比較復雜,本官認為一天之內,是不可能審完的,故此本官決定,若無特殊情況,就每隔一天,上午審理兩個時辰,從辰時到午時,審完為止,你們可有意見?”

      原本審桉沒這么多說法的,但是隨著爭訟的復雜化,逼得開封府也要給出各種規定。

      這個桉子很難在一天審完,如果不事先規定好時間,到時在哪個點結束,可能就會引起爭議,一定要事先說明,如此才公平。

      雙方對此都表示沒有意見。

      這么炎熱的天,上午十一點結束也是剛剛好。

      可別累著那些觀審的老頭們。

      商定此事后,呂公著便讓他們回去,準備開始審理了。

      而關于上堂做供的被告,也是根據張斐之前遞上的訴求定下來的。

      ….人太多了,總不能讓那一百零八個被告,以及數百個佃農都在這里等候吧。

      每天名額就十個,但審了幾個是幾個,到午時準時下班。

      第一個上堂做供的名叫杜紹京,東京汴梁人,就是那度支判官杜休的堂弟,但中間轉了幾個彎,這杜紹京的爺爺與杜休的爺爺是堂兄弟。

      雖然開封府沒有專門為被告、證人搭建棚子,但是他們位子都被設在左右兩邊的大樹下,還是有照顧的,并且為了方便觀審的,證人就統一坐右邊,而被告則是坐左邊,樹上都掛著牌子的。

      一切的一切都在向專業化演變。

      張斐站起身來,向杜紹京詢問道:“杜員外,據我所查,你在開封縣下渠鄉,拱橋鄉、杜店鄉,這三個地方,共擁有一百二十頃土地,不知對否?”

      一頃等于一百畝,大概就是一萬兩千畝,這在北宋是稀松平常,因為土地是可以自由買賣。

      杜紹京點點頭道:“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