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八章 法定權力
這要是司馬光,非得將張斐罵得狗血淋頭,但是王安石不同,他比較喜歡這種主意。
而且,由皇庭推動朝廷改革,也不是一次兩次,這種套路,可以令王安石審時度勢,進退自如,你先判,我自己可以看著辦。
在與王安石談妥之后,張斐終于給出自己的最終判決,判定海商在海上擁有使用任何武器的權力,而理由是海商也是要向國家繳納關稅的,但是在海外,國家難以給予他們保護,故此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保障自己的權力,但僅限于船上,但凡要上岸檢修或者置換,都必須經過申請。
故此,那些持有強弩的海商,皆屬無罪。
至于生產弓弩的商人,則是念在其只是供應給海商,故從輕處理,查封其店鋪,徒刑一年,但可用贖金抵罪。
這個判決下來,商人是又喜又懵逼。
既然允許我們出海使用強弩,但又不準制造,這擺明就是在耍我們啊!
司馬光他們也都非常贊成,他們認為張斐是在耍巧。
這么做是既保障法制之法的理念,同時又避免他們持有強弩。
而就在這時,王安石突然上奏皇帝,提出軍器事業署的概念。
理由有三,其一。在法律上,本就允許百姓持有刀弓棍棒,而如今國內商人來往規模越來越大,他們都需要一些武器來武裝自己,這是一個隱患,如果由國家來出售這些武器,是可以做到更好的控制。
其二,事實已經證明,在生產方面的官署,就是不如事業署效率,出品也不如事業署精良,這能夠促使武器研發得到長足進步。
其三,這么做,也能夠使得朝廷,更好的對武器交易立法。
這個建議一出,滿朝文武驚呆了,但是革新派那邊,立刻給予極大的支持,武器一旦事業化,這其中利潤是肉眼可見,而事業署一直控制在他們手中的。
三司也是非常支持的,事業署是一定能夠加速國家財政貨幣化的。
保守派那邊肯定是反對的,太大膽了,但是文彥博在阻止他們去反對,因為他剛剛上奏皇帝,要求皇帝交出內藏庫,王安石是知道這事,但至今他表面上是沒有反對的。
如果在這事上面,去反對王安石,那王安石肯定會在那件事上面,去反對他。要是有相當一部分大臣,支持皇帝不交出內藏庫,那皇帝肯定不會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