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課后感
“官家若無正當理由,就赦免盜竊之人,大臣們也不會答應的。”
“可官家若是執意要赦免,大臣反對也沒用。”
“咦?這不就是方才他說得儒家之法嗎?”
“等等等,我好像理清楚了。就此例來說,若是法家之法,官家若要赦免,就一定赦免,無人敢有異議。
若是儒家之法,官家要赦免,大臣們能夠勸阻,但也有可能勸不住,別說那些昏君,哪怕是明君也做過這種事,如隋文帝,唐太宗,他們也有不聽勸的時候。
但如果是法制之法,是必然不能赦免的。這便是此三者的區別。”
“這么說來,好像還是這法制之法更好。”
“那豈不是說這法比官家還大。”
“此話可不能亂說。”
“怕什么,方才不也說了這個問題么,法制之法目前還做不到,因為法不夠完善。”
“既然法制之法是大家的共識,那有什么做不到的,這不是自相矛盾么。”
“你們沒有聽仔細,不是說做不到,而是以法制之法為先做不到,法制之法是死得,不能給法家之法讓步。”
“為什么要讓步?”
“權益?”
這教室里面是激烈在討論,而在國子監邊上的行宮里面,趙頊與王安石、司馬光、富弼、文彥博這些宰相們也在探討這個問題。
其實大家都意猶未盡,而且目前宋朝內憂外患,大家也都在尋找其它的道路,但可惜張斐捍衛下班的權益,他們也只能自己聊聊。
“其實那小子說得很簡單,并不復雜。”
王安石很是隨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