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張三全文免費閱讀 > 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債還錢

      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債還錢

      說得好啊!

      賠償這種事涉及金錢,你若不說清楚,多少都是官員說了算,這個是很要命的呀。

      由此可見,這事為之防,曲為之制,是深入人心,富弼也好,學生也罷,他們其實都有限制權力的意識。

      尤其是范仲淹、富弼他們這些君子黨,當時意氣風發,甚至就直接跟仁宗講,你皇帝權力不能太大。

      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是有維護士大夫權力的意義,但同時也有限制皇權意義。

      張斐問道:“宋刑統可有關于賠償的律例?”

      大家眼神交流了一番。

      蔡卞就道:“備償。”

      張斐道:“備償的意義是什么?”

      “贖刑。”蔡卞答道。

      張斐道:“跟受害者的實際損失有沒有關系?”

      蔡卞搖搖頭,“沒有。”

      備償制度,也是要賠償受害者,但是具體賠償多少,是根據你將受什么刑罰來定得,假如說十錢抵上一棍,判你十棍,你就要花一百錢來免除刑罰,這一百錢就賠給受害者,即便受害者是損失十貫錢,你也是賠一百錢,這個跟受害者損失多少沒有一點關系。

      張斐道:“這主要是捍衛的是誰的利益?”

      蔡卞答道:“國家和君主利益。”

      張斐點點頭道:“因為個人損失不在其考量范圍內,還是以刑罰為主。”

      蔡京突然又問道:“保辜制度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