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本質還是二法之爭
上官均回答道:“當然不違反。”
張斐問道:“此話怎講?”
上官均道:“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是自上而下,君要為臣做出榜樣,夫要為妻做出榜樣,父要子做出榜樣,自然對于君、夫、父的要求更高,老師之前說得不也是這個道理嗎?”
張斐又問道:“那為何不準妻告夫?這不是縱容丈夫犯法嗎?”
“這...。”
上官均又向同學們遞去求救的眼神。
他們現在已經有一個明確的共識,在面對張斐的問題,必然是要團結一心,否則的話,完全擋不住。
蔡京訕訕言道:“俗話說得好,這清官難斷家務事,君臣之間、夫妻之間、父子之間總會有矛盾的,如果雙方都有道理,勢必就要有一方進行退讓,如此才能相安無事,若無綱常倫理,勢必加劇爭吵。”
大家是紛紛點頭。
說得好啊!
就是這么個道理。
“言之有理。如此的確可以減少許多爭吵,使得國家、家庭變得更加和諧美滿。”
張斐也點點頭,又問道:“如果說丈夫天天就知道喝酒,也不出去干活,全憑妻子賺錢養家,喝醉酒了丈夫還天天毆打妻子,一年到頭,天天如此,打得妻子是雙目失明,那你認為妻子去告狀,是否算是不守綱常?”
蔡京立刻道:“這只是屬于個例,不能一概而論。”
“這你別管。”
張斐道:“我問你,你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妻子若去告狀,算不算不守綱常?”
蔡京遲疑半響,搖搖頭道:“我認為這不能算是不守綱常。”
張斐又問道:“你們有不同的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