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張三的身份 > 第六百四十二章 矛盾激化

      第六百四十二章 矛盾激化

      今日范鎮再引陸曉生來到皇庭,與張斐商談此事。

      “藍田鄉約?”

      張斐略顯詫異道:“這藍田縣不是歸京兆府管轄嗎?”

      范鎮道:“不錯,但是此鄉約乃是藍田縣呂氏兄弟所創,故我們將其命名為藍田鄉約?!?br/>
      “呂氏兄弟?”張斐微微皺眉。

      陸曉生道:“這主要撰寫人,名叫呂大均,乃是藍田縣的一名鄉紳?!?br/>
      “呂大均?”

      張斐微微皺眉,心道,難道呂氏鄉約?

      這《呂氏鄉約》他是知道的,是呂大均兄弟所創,是有別于之前的宗法,也是歷史上第一部由百姓起草的成文法規,可以理解為人民公約。

      可惜很快北宋就亡了,就只是曇花一現,但卻為后來明清鄉村管理制度,打下堅實的基礎,不過在明清時代,那就不是人民公約,而變成官府的法令,是具有強制性的。

      范鎮問道:“張庭長識得此人?”

      “不,不認識?!?br/>
      張斐搖搖頭,翻開第一頁,但見上面寫著四句話-——“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br/>
      果真如此,看來這就是呂氏鄉約。再往后翻,他不禁念道其中一句,“約正一人或二人,眾推正直不阿者為之。”

      這一句話,他是記憶猶新。

      陸曉生以為張斐不知其意,故又解釋道:“之前掌管鄉村的乃是里正,但如今以約相聚,故謂約正,同時呂氏兄弟還結合上回禁令一事的弊端,以及張庭長提出的質疑,也就是百姓既然有履行的義務,那就應該擁有相應的權利,如此才能問責。

      同時,此鄉約亦是遵從張庭長的契約原則,其來者亦不拒,去者亦不追,確保人人皆可自由去留,再由入約者共舉一人或者二人成為約正,管理鄉村,若有事情,官府可找約正詢問?!?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