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九章 稅戰(二十三)
曾鞏嘆了口氣,又向黃貴問道:“黃主簿,你再去檢察院跑一趟,問問他們是否查到新得證據?”
黃貴道:“其實下官已經問過,但正如李通判所言,檢察院查證的手段,是非常匱乏,他們表示難以查到更多的證據。”
由于目前技術有限,查證其實是非常困難的,稅務司是花了整整一年,才拿到這些實證的。
之前的證據,他們確實沒有多少,也很難查得到。
如果稅務司不提供新得證據,檢察院就只能干瞪眼,這也令檢察院醒悟過來,認為還是組建自己的偵察部門,不能完全依靠稅務司,畢竟不是隸屬關系。
三日后。
曾鞏將張斐、蘇轍叫來開封府。
“經過本官審理后,本官決定判處王洪進虛報財物、偷稅漏稅罪名成立,而由于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證明趙文政是知情的,且財物也不在其名下,故不追究其相關罪名。而侵占官田,由于檢察院提供的證據存有爭議,且又因皇庭正在審理一起相關案件,故此本官決定將此案移交皇庭,一并審理。而至于販賣私鹽的罪名?”
曾鞏突然瞟了眼張斐,“經本官調查過此事原委后,認定王洪進并非是販賣私鹽,而是販賣藥物,不追究其任何責任。”
張斐立刻拱手道:“曾知府真是明斷秋毫啊。”
蘇轍是大失所望,非常不滿道:“如果曾知府這么判的話,這會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販賣私鹽者,也都會以此罪名來脫罪。”
曾鞏道:“如果你在半年之內,都買不到一粒鹽,那么鹽對于你而言,就是救命良藥,至于惡劣影響,本官認為,沒有比買不到鹽的影響更為惡劣,該反思的是朝廷,而不是販賣私鹽者。”
蘇轍沉默不語,不滿之情,躍然紙上。
曾鞏又向張斐道:“本官將對王洪進判處杖刑一百,徒刑七年,發配瓊州,以及罰沒其偷稅漏稅所涉及所有財物。”
其實就是所有,因為王洪進從未交過稅。
張斐立刻道:“曾知府,根據我朝律法,最多也就只能罰沒偷稅漏稅所涉及財物的三分之一,之前秦彪他們也都是這么判的。”
蘇轍當即怒視張斐。
你還不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