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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五十七章 事業法

      張斐笑道:“這就是我接下來要說得,可以判無罪嗎?而這也是當時困擾我的地方,不瞞各位,就內心而言,我是希望判吳張氏無罪的,因為判有罪的話,可能會直接毀掉一個家庭,也讓吳母的自殺變得毫無意義。

      但是,如果判無罪的話,可能會有人借此判例,去謀殺久病的父母,這將是非常可怕的現象。

      這個判例在立法會所求的有兩點,其一,針對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直接就判十惡之罪,是可以給予輕判的,還得看具體案情。

      其二,無論是輕判,還是重判,但必須是要判有罪,不能做無罪處理,即便這個人值得同情,否則的話,可能會出現很嚴重的后果,也會影響到我朝最看重的孝道。”

      剛剛來到這里的司馬光立刻聽得入迷,是頻頻點頭。

      張斐又道:“再說回助審團,助審團制度只是一種協助方式,助審團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判決權始終是在你們手里,如果是錯判,那就是庭長的錯,不可推卸到助審團頭上。

      這是因為,暫時沒有任何制度可以確保助審團不會被收買,如果助審團要承擔責任,那他們就必須要擁有權益,擁有對案件的審理權和判決權,但如果是這樣話,他們就一定會被人收買。

      用與不用都在于你們,但助審團是沒有任何權益和義務的,因此在河中府,我都還給他們一些酬勞。

      這就是關于助審團制度和吳張氏弒母一案的解釋。”

      富弼張望了一番,見無人提問,于是站起身來,“有勞張庭長了,今日就暫且到這里。”

      霎時間,議論聲不絕于耳。

      這些官員、考生一邊站起身來,一邊激烈討論著。

      瞧見這一幕,司馬光不禁暗想,要是那些寄祿官能有張三這般手段,那什么事業學院肯定是賺大錢啊!

      文章都寫不明白,但他講課就是有這么多人愛聽。

      他低調去到富弼身前,“富公。”

      富弼詫異道:“君實來了,你不是今兒有會要開嗎?”

      “剛剛已經商議完了。”司馬光忙道。

      富弼問道:“有關債務重組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