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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四章 合法避稅

      可筆墨未干。

      富弼、韓琦、曾公亮三大宰相的上書是接踵而至。

      而他們三人的上書大同小異,就是一個意思。

      司法只可求一時公正,治標不治本,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唯有政策才能解決問題。

      若是趙頊有政策,他們也都支持打這場官司立威,但如果沒有,就只會得不償失。

      這令趙頊又猶豫了起來。

      他們三人是不可能勾結的,但是他們都表達了這個訴求。

      可見這里面是有道理的。

      打這場官司,你最多也就是逼著他們交一點點稅,但佃農的問題,沒有因此得到解決。

      地主始終可以將稅賦轉移給佃農。

      這明年又鬧,你又打官司?

      在你沒有解決問題的辦法時,你就先把人都給得罪了,消耗這么大的政治成本,卻沒有解決問題,這是不劃算的。

      這時,趙頊突然想到一人,就是張斐。

      張斐曾也就提到過這個問題,解決之法,就是先商后農,暫時先對這邊放任不管,重心轉移到商業那邊,到時再掉過頭來解決農業問題。

      但這非一日之功。

      「你去安排一下,朕要出宮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