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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二章 都是你的錯

      “你這簡直就是狡辯。”司馬光道:“依你之法,表面上看,是以多寡來分,但你也不想想,這下五等戶哪來的錢,他們得先將自己的糧食、絲綢換成錢,然后再拿來交稅,如此一來,他們交的錢,可能不比富戶少。還有,你二分的寬剩錢又作何解釋?你這不是為國斂財,剝削百姓,又是什么?”靳

      募役法里面包含著一種預算制度,就是各州府先預算處所需雇役費,然后讓百姓平攤,但王安石要求在此基礎上,再多征百分之二十寬剩錢,以備災荒。

      王安石又解釋道:“所為寬剩,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此錢乃是備災荒所用,而且雖同是二分,但富戶要交的多,窮人交的少,而在災荒期間,窮人更需要救濟,此乃以富濟貧。”

      司馬光都氣笑了,“你這哪是以富濟貧,那下五等百姓現在都活不下去,還能熬到災荒年嗎?若依此法,百姓將年年受災,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說到后面,他狠狠指了下王安石。

      他又轉身向趙頊拱手道:“陛下,臣以為此法是萬不可行,其一,百姓負擔已經很重,若朝廷再征免役稅,無異于讓他們雪上加霜。

      其二,此法罔顧現實,百姓以幣代役,勢必給會奸商渾水摸魚的機會,屆時百姓為了交稅,只能賤賣財物。

      其三,之前衙前役雖然存有多弊端,但也是多年一輪,而依此法,年年得長期雇傭,這將會同時加重百姓和朝廷的負擔,無異于舍本逐末,得不償失。”靳

      文彥博也道:“陛下,這募役法只會給各地官府增加剝削百姓的理由,每年多少雇役費,百姓的財富如何劃分,這都會給那些貪官污吏有機可乘,是萬不可取啊!”

      王安石道:“陛下,這皇家警察不就是差役改募役嗎?因此,朝廷多征收了車馬轎費,多征收了侵街稅,多征收了違規費?

      且不分多寡,在車牌費、違規費、侵街稅上面,是人人平等,據說此法乃是法制之法的創始人張三所定。

      關于張三在律法方面的造詣,相信不用我多贅述。

      結果如何?治安更好,街道更干凈,交通不阻塞,以至于上至達官顯貴,下至黎民百姓,交了錢,還為之叫好。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以前的差役,是不拿工錢的,他們只能利用職務之便,向市民盤剝,從而使得百姓的損失,是遠比交稅要多得多。

      而皇家警察是拿工錢的,且有上升的機會,為了珍惜這個差事,他們必然不會輕易做出違法之舉,這便是皇家警察被人稱道的原因所在。靳

      而在警署成立之處,他們可也是這般說法。當然,司馬學士當時并未多說什么,這畢竟有利于他的司法改革。”

      皇家警察一出,誰與爭鋒。

      這真是打了司馬光一個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