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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章 祖法論

      你這是禍水東引,想拉司馬光下水,讓我們自相殘殺,我們絕不會讓你得逞的。

      王安石暗自一笑,又向張斐問道:“你方才‘先皇帝創業垂二十年,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物有其常。謹當尊承,不敢逾越。’此句便是祖宗之法?”

      張斐道:“且是唯一的。”

      王安石道:“你有何論據?”

      瞧!這才叫專業。張斐瞧了瞧文桉,才語速緩慢地回答道:“既然是祖宗之法,而不是祖宗之論,祖宗之行,祖宗之為,那么就必須具有法律條例特點,那么首先一點,就必須要有成文的句式,如果沒有成文的句式,那就不能算是法。

      只能作為經驗去參考,而不能具備律法效力。原因我方才也說了,如果模模湖湖,沒有成文的句式,人人皆可借祖宗之法,而行謀國之利,與那曹賊挾天子而令諸侯無異。

      這才是真正的大不恭之罪。”

      司馬光道:“但是祖宗詔令并不只有這一道,你又憑什么斷定,此詔令為唯一的祖宗之法?”

      他們不反對這句話是祖宗之法,但是不是唯一的?

      他們顯然不認同。

      張斐又翻了翻文桉,看了一會兒,直接對著讀:“方才我們已經論述這祖宗之法,既然是法,就必須具有法律條例的特點,也就是要有成文的句式。

      但是祖宗之法,并沒有歸于《宋刑統》中,可見祖宗之法是屬于單獨一類法,且具有唯一性、約束性和廣泛性。

      先看唯一性,顧名思義,就是唯一一條,不可再生。祖宗之法,應該就只屬于開國之君,為這個國家所奠定的基礎,這是不可再生的。”

      再來一個開國之君,問題就大了。

      王安石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心想,還能這么解釋啊!

      祖宗這二字其實很有爭議的。

      只要時間夠長,祖宗就是無限多。

      目前的主流,也是指太祖太宗,祖為太祖,宗為太宗,但之后就變成列祖列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