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后續叫什么 > 第三百一十五章 監督之道

      第三百一十五章 監督之道

      若將權力分化,那只會跟現在許多官衙一樣,導致這人浮于事,就還不如不改。監督之道,是在于監督其將事做好,而非是讓對方不做這事。

      各位贊成與否,許某才疏學淺,是不敢多言,但若用監督來說事,是無法立足的。”

      司馬光稍稍點頭。

      劉述爭辯道:“許寺事言之有理,監督之道,在于監督其將事做好,敢問許寺事,如此龐雜的事務,誰能監督的了。你知道東京所需嗎?你又知道各個地方是什么情況嗎?到頭來全都是發運使說了算,其中必然會滋生貪污腐敗。”

      許遵笑道:“站在王學士的立場,他的職權是清除弊政,至于該怎么監督,與王學士無關,王學士可從未說過,不準御史臺、諫院監督。他也沒有奏請官家,廢除一切監督官衙。

      無法監督,問題是應該是監督之人能力不足,而不是王學士的過錯,不能說讓王學士來遷就監督之人,以監督為先,來制定國家政策,這簡直太可笑了。

      我們身為監督官員,執法官員,應該是想辦法去監督,而不是讓對方配合我們監督,這與逢場作戲,私相授受又有何區別?”

      許遵說自己不善于爭訟,那真是謙虛了,其實他的思辨在朝中也是一絕啊。

      他這一番監督之論,將劉述等人都給說暈了。

      這監督是被動的,不是主動的,讓對象站在你面前,一動不動,讓你盯著,這能叫監督嗎?

      這人去哪,你就跟著,盯著,這才叫監督。

      御史臺、諫院、審刑院都有監督新法的權力,監督不了,那是自己能力不足,王安石又不管監督的。

      齊恢說不過許遵,就道:“如此說來,許寺事是支持王介甫變法?”

      許遵立刻道:“我只是就事論事,我也建議加強對于新法的監督,但監督乃是我們的職權所在,與王介甫并無關系,我們應該想辦法去監督,而不是因為王介甫跑得太快,我們追不上,然后就要斷其雙腿,這只會顯得我們無能。”

      司馬光直點頭道:“許寺事言之有理,我們應該想辦法監督。”

      劉述立刻道:“但是新法的指定也有許多不妥之處。”

      許遵不做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