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德主法輔
蔡卞就道:“不管是《唐律疏議》,還是我們的《宋刑統》,不可能將所有不孝、不睦的行為列為罪名,但往往在審桉之時,只要行為是違反三綱五常,即便沒有這個罪名,也還是會被定罪的。”
張斐笑問道:“這反應出什么思想?”
“德主刑輔。”
“不錯,禮大于法,禮大于刑,這就是屬于德主刑輔的體現。”
張斐點點頭,“也可以說,刑是完全輔助于禮,怎么輔助,就是五花八門的刑罰,懲治,威嚇。對不對?”
學什么點點頭。
這講得都是儒家學問,他們回答的非常流暢,基本上都沒有遲疑。
“那么二者的關系就可以這么表示。”
張斐來到木板前,將“刑”圈上,然后換一條線與“禮”連上,“簡單來說,這關系就是‘刑’在‘禮’中。”
說著,他又用手比向下面的“德與法”,“現在我們就看看德與法的關系。記住,這個法是指法制之法。”
說著,他還在邊上寫明“法制之法”,然后又問道:“你們認為二者是何關系,與上面是否一樣?”
方才還對答如流的學生們,頓時是一臉懵逼。
一講到法制之法,他們腦袋就仿佛固化了,轉不過來。
“嗯?”
張斐期待地看著他們。
蔡卞訕訕道:“應該一樣。”
張斐道:“怎么說?”
蔡卞回答道:“都是以德為主,關系自然是一樣的,只是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