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出后續了嗎 > 第三百零二章 取之于貴,用之于民

      第三百零二章 取之于貴,用之于民

      七十萬貫?

      才這么一點?

      說人話否?

      張斐訕訕道:“不是的,我...我這哭窮都哭習慣了,所以......。”

      曹評眨了眨眼,嘆道:“其實你說得也對,聽著是多,但是相比起咱們總警署的支出,也就不是很多了。”

      “就是,就是。”

      張斐連連點頭,又向那文吏問道:“今后每年侵街稅和車牌費,我們能夠得到多少?”

      今年為什么這么多,有一批靚號車牌等著撲賣,而且百姓得繳納一筆坊墻費,其中商人居多,幾乎每戶商鋪都存在這些問題,積沙成塔,可是不少,但這是一次性,可不是年年都得交。

      那文吏答道:“三十五萬貫左右。”

      這么多?曹評暗自吃驚,車牌費其實再多也就那么點,關鍵的費用是來自侵街稅,要知道那租公房一年也才十六七萬貫,這等于是翻了一番,

      可想想他家每年車牌加侵街稅可都得繳納近七十六貫錢,而他家還不算占得多的,如那谷家每年得繳納侵街稅一百二十貫錢。

      谷家光宅子就占了不少土地,還有他家的商鋪,如春風十里的整改,也不是說將所侵占的全部退出來,大概也就是拆一半,還有一半是留著,這也是要繳稅的。

      但曹評嘴上卻道:“這遠遠不夠咱們總警署的支出。”

      那文吏答道:“朝廷每年還得給予咱們經費,算下來......!”

      “算下來也確實不夠。”張斐打斷了他的話。

      曹評是直點頭。

      那文吏不再多言,心里是深深鄙視這二人,撈了這么多錢,還嫌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