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后續好看嗎 > 第三百四十八章 真正的儒法之爭

      第三百四十八章 真正的儒法之爭

      司馬光有些慌。

      老夫就只是讓你小子來講講訟學,你這扯得有些遠,訟學跟昏君有半毛錢關系嗎?

      而王安石也有些慌。

      你小子將法家之法從法律中剝離出來,將來我的很多新法,豈不是師出無名,甚至被你的法制之法給拿捏到死。

      反倒是趙頊聽得興致盎然,與那些學生一樣,是在認真聽講,過得一會兒,他才發現周邊許多大臣都悄咪咪地看來,不禁也看了眼他們,很小聲地問道:“你們認為他是諷刺在朕嗎?”

      那些大臣趕緊搖頭否認,這特么誰敢說啊!

      可他們心里卻都在滴咕,是不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這話是有質疑皇權的嫌疑,你就由著他這么說下去?

      這些大臣心里惶恐不安,但那些學生個個都是初生牛犢不怕虎,他們到底未有體驗過文字獄的威力,這有什么不能說得,已經完全投入到與張斐的辯論之中。

      上官均就直接問道:“昏君貪官與法制之法有何關系?”

      “當然有關系,而且非常密切,讓我們先來梳理一下。”

      張斐來到木板前面,一邊在上面寫著“法家之法”,一邊言道:“我方才已經說明,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統治、治理國家的方法。”

      然后又在下面寫到法制之法,言道:“而法制之法,是一種捍衛個人權益的廣泛共識。而當二者利益相觸碰時,在昏君、貪官手里,往往就是法家之法贏,你們想想看,他們是不是肆無忌憚地去破壞法制之法?更直白來說,就是隨意侵占他人的正當權益。而在明君賢臣手中,往往就是法制之法贏。是不是這么個道理?”

      蔡卞道:“道理雖是如此,但這也只能說明因人而異。”

      張斐笑著點點頭:“不錯,就是因人而異。那么再看看法制之法的定義,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共識,就此理而言,這都已經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卻要因人而異,你說是法家之法大,還是法制之法大?”

      司馬光、王安石等人皆是稍稍點頭。

      他們不是贊成張斐這話,而是理解張斐所言。

      法制之法是客觀存在的,因人而異,無論對錯好壞,都是純粹的主觀。

      就足以證明,主觀是凌駕于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