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后續(xù)好看嗎 > 第三百六十三章 權威與權益

      第三百六十三章 權威與權益

      蔡京道:“因為可能會受罰。”

      “正確!”

      張斐點點頭道:“方才我們是怎么說得,在宋刑統(tǒng)中,一切律例的最終結果,都是刑罰。百姓去告官的結果,那就只有罰與不罰,不管他是被告,還是原告,若碰到一個英明的官員,可能就罰行兇者,可碰到一個昏庸的官員,可能就是罰自己。

      基于這一點,百姓在什么情況下,才有可能會去告官。”

      蔡卞不太確定道:“仇恨。”

      “不錯!”張斐笑著點點頭,又道:“下次回答問題的時候要自信一點。”

      蔡卞聽罷,直接羞愧地低下頭。

      上你的課,別說自信,自尊都沒了。

      張斐又繼續(xù)言道:“百姓知道,官府只能滿足他們一個要求,那就是報復心理,唯有當百姓需要報復的時候,他們才會去告官,是仇恨使得他們鼓起勇氣,可見他們還是冒著被罰的危險。但如果只是小小糾紛,他們還會去告官嗎?當然不會,哪怕吃點虧也就算了。”

      這一番解釋,令趙頊、富弼、許遵、王安石他們是眼前一亮。

      別開生面啊!

      百姓不愿意去告官,這是事實,誰人都知道,但他們從未想過從宋刑統(tǒng)的律文去解釋這一點。

      又覺得張斐說得非常有道理。

      官府就只有懲罰,那么你去官府,結果就只有兩個,不是懲罰你,就是懲罰他。

      父母被殺,妻子被奸,哪怕要受罰也得去告,但如果只是一點點錢財糾紛,誰愿意去,這太危險了呀!

      葉祖恰問道:“這也是豎立官府權威,難道不對嗎?”

      張斐點點頭道:“我沒說不對,法家之法就是講權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