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后續(xù)好看嗎 > 第六百五十七章 事業(yè)法

      第六百五十七章 事業(yè)法

      王安石想不想裁官?

      他當然想啊!

      只是不敢。

      在這一點,他跟司馬光其實想的一樣,就是根本做不到。

      他的新政其實就是因此而變得扭曲,因為他不敢觸碰這些,導致無法節(jié)流,那就只能加倍開源。

      但是在不節(jié)流的情況下,就直接開源,那絕對是負重前行。

      難度是要翻倍的。

      河中府的成功,其實就是基于節(jié)流,而非是基于開源,他們是先裁軍,然后開始一系列的改革變法。

      故此非常輕松。

      負擔少了,活動空間就變大了,就不會束手束腳。

      故此,王安石心里并不否定這債務(wù)重組,但是他不愿意去做這惡人,可是根據(jù)制度而言,他又要負責債務(wù)重組,公檢法可沒有這個權(quán)力。

      故此他讓呂惠卿寫信給王居卿,竭盡全力為官員們著想,反正竭盡全力,這財政也得不到改善,但這能讓范純?nèi)仕麄內(nèi)プ鲞@惡人。

      過程也如他們預計的一般,范純?nèi)仕麄儾豢贤讌f(xié),之前他們就嚷嚷著要裁官。

      這也是范純?nèi)仕麄兊囊回炛鲝垼纳茋业谋渍仨毠?jié)流,什么開源,就是變著法斂財。

      王居卿回去之后,便與告知那些官員,我們已經(jīng)盡力而為,可檢察院不但不愿意調(diào)解,反而是要往死里告。

      然而,以青州財政目前的狀況,如果公檢法不給機會,那是不可賠得起。

      更別說那秋稅都還沒有收上來。

      簡單來說,檢察院要不網(wǎng)開一面,財政負擔不起,那必定是要開啟債務(wù)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