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 事業法
張斐說得不是高深的道理,他是以一個百姓的角度去看,覺得對自己很有利。
好像說得也對。
富弼突然道:“可是今日朝廷可以開辦學院,他日就有可能開辦酒樓來安置這些官員。”
張斐沉吟少許,“這還得立法來規定這事業官署,不能完全是以盈利目的,還得具備官署的一些責任,是要有利于百姓?!?br/>
富弼稍稍點頭。
司馬光又道:“可是王介甫還建議讓公檢法去招收那些寄祿官,這會讓公檢法里面變得魚龍混雜。”
“這王學士倒是沒有跟我說?!?br/>
張斐道:“不過我認為這也不打緊,因為根據王學士說法,不是朝廷直接塞人到公檢法,而且公檢法根據需求去招聘,那咱們公檢法就按流程去聘請,讓他們參加公檢法的考試,合格者,錄用,合格者,也得從輔警、或者見習檢察員做起,若是干得好,則升為皇家警察、檢察員,干得不好,就直接辭退?!?br/>
司馬光皺眉道:“這能行嗎?他們可是有官職在身的?!?br/>
張斐點頭笑道:“不錯,他是有官職在身,但由于不是吏部、審官院的調任,他們的職位是不會變動的,即便我們辭退他們,他們還是寄祿官,至于發不發俸祿,那是財政的事,跟公檢法無關?!?br/>
富弼撫須笑道:“君實啊!虧在朝中待了這么多年,對于制度的理解,就還不如張三?!?br/>
司馬光尷尬一笑,“我不是不如他理解,我只是不如他狡猾。”
說到這里,他稍稍一愣,“關于這一點,如果朝廷不給于明文規定,好像還真可以這么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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