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后面講的是什么 > 第一百二十九章 文字獄之源

      第一百二十九章 文字獄之源

      皇帝到底能不能通過釋法來爭(zhēng)取自己的利益,答桉是可以的,但又是很難的。

      張斐趕忙拿過一本《宋刑統(tǒng)》,查閱起來。

      許止倩也拿過一本來,她對(duì)此律其實(shí)也不是很熟悉,因?yàn)榇寺捎玫念l率太少,她也沒有遇到過。

      即便遇到,她也沒有資格去介入,這可是屬于皇帝管的桉子。

      “找到了!”

      只聽張斐念道:“傳用以惑眾者,亦如之;傳,謂傳言。用,謂用書。其不滿眾者,流三千里。言理無害者,杖一百。即私有祅書,雖不行用,徒二年;言理無害者,杖六十。”

      之后還有疏議。

      比如說,造襖書、傳襖書,分別是怎么定罪。

      又比如說,多少為眾。

      寫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看過之后,張斐問道:“此罪名可定義反詩之罪嗎?”

      許遵點(diǎn)點(diǎn)頭道:“雖說此罪主要還是針對(duì)鬼神之語,怪力之書,但如果詩中若有隱射、扇動(dòng)之語,亦屬襖言惑眾,可追究其罪名。

      此與謀逆之罪最大的區(qū)別,就是在于有無實(shí)際行動(dòng),如果有,則屬謀逆,如果沒有,就屬此罪。不過此罪最高亦可判處絞刑。”

      其實(shí)那文字獄就是源于此罪。

      張斐問道:“為什么襖言惑眾會(huì)被列為罪行?”

      許遵道:“自然是因?yàn)榇俗飼?huì)危及到江山社稷。”

      張斐又問道:“在律法層面上,二者又是否屬因果關(guān)系?”

      許遵點(diǎn)點(diǎn)頭道:“當(dāng)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