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后面講的是什么 > 第三百六十二章 宋刑統(tǒng)

      第三百六十二章 宋刑統(tǒng)

      大家是恍然大悟。

      難怪這小子打官司,帶的文案比誰都多,原來是記性不好啊!

      “這些先別說了。”張斐咳得一聲,又向上官均道:“那行,我考考你,盜取三匹布以上,怎么判?”

      “死刑。”上官均答道。

      張斐點點頭道:“然后了?”

      上官均錯愕道:“什么然后?”

      張斐道:“還有沒有其它懲罰?”

      上官均愣了愣,道:“這都已經(jīng)判死刑了,還需其它懲罰嗎?”

      張斐又問道:“那你覺得是否合理?”

      上官均謹慎地回答道:“我朝宋刑統(tǒng)多半是承唐律,若依唐律,是依持杖與否,得臟多少,來量刑,但由于我朝賊盜過多,故而刑罰較重,但是許多官員在審判的時候,還是會酌情考慮的。”

      蔡京立刻道:“我主圣明,去年就曾發(fā)布赦令,減免關(guān)于賊訟的一些罪行。”

      其實宋朝在立國之初,就還是采取重典治世,但是從真宗開始,朝中大臣就覺得天下安定,不能再用重典,得慎刑、少刑,這二三十年來,宋朝刑罰多半還是往這個方向發(fā)展。

      張斐瞧了眼蔡京,微微一笑,又問道:“那你們認為,這是屬于法制之法嗎?”

      上官均道:“當然屬于。”

      張斐問道:“什么是法制之法?”

      上官均立刻道:“捍衛(wèi)個人正當權(quán)益的一種共識。”

      張斐道:“你去偷盜,自然是有受害人,那么在這條律例中,可有提過受害人?”

      上官均眨了眨眼,又想了一會兒,搖搖頭道:“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