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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四十二章 糧酒法案

          立法院。

          這個官署前身就是審刑院,之前立法會只是一個臨時機構,立法會長富弼是在政事堂上班的,首屆立法會,也是在相國寺舉行的。

          但如今公檢法要脫離政事堂的體系,做到真正的政法分離,那么就要常設立法會長,這立法院自然也是要有一個官署的。

          趙頊就將審刑院改為立法院,其實這也算是對富弼的一種恩寵。

          要知道審刑院的官署,是比較靠近皇宮的。

          這報刊發售的當日,一眾保守派官員,就跑到向富弼詢問。

          面對劉述等官員的疑問,富弼認真思索一番后,回答道:“這應該是可以的。”

          劉述立刻問道:“為什么?”

          文彥博都不免疑惑地看著富弼。

          富弼道:“其實立法會的規則已經說明這一點,因為立法會長只是主持會議的,這與政事堂是大不一樣,同平章事那是政策制定者,而立法會的規則卻是,各地司法官員根據情況,提出問題,亦或者提出自己的法案,然后交予立法會,如果通過立法會,就將成為成文的法律。

          檢察院,而且他們現在是最高檢察院,那當然有資格提交法案的。”

          一眾官員是面面相覷。

          有這條規則嗎?

          大多數官員對于立法會并不是非常了解,因為立法會存在感極低,到底就是一個臨時機構,每隔三年才開一次會,這誰記得住啊!

          文彥博突然問道:“可是這立法會是三年開一次,下一次立法會應該明年年末才開始。”

          “那是大會。”

          富弼道:“但你們若仔細閱讀立法會的規則,就不難發現,其中設有臨時會議,其目的在于解決一些棘手、緊急的問題。

          關于這條規定,里面還有舉例證明,假設有一項政策,可能觸及到法律,但又能夠解決一些緊急問題,那就要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