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稅戰(一)
因為之前的條例是非常狠的,一旦被抓住,補繳稅收這都不用說,罰得你傾家蕩產,也是常有之事,同時還要面臨四十杖,八十杖,以及徒刑三年,甚至于死刑。而且死刑是很容易觸發的。
相對而言,這個處罰,就真的是非常非常寬容。
司馬光皺眉道:“在這個時刻,突然減輕逃稅的刑罰,豈不是助長那些偷稅者的氣焰。”
這種緊要關頭,突然減輕刑罰,這不就是在認慫么。
可文彥博卻是搖頭道:“我倒是認為,這些條例其實是在布置戰場,如今朝中那么多人沒有據實申報,如果不修改的話,到時反而會令官家騎虎難下,而根據這些條例,稅務司就可以放開手干,而不用再顧忌。”
富弼點點頭道:“寬夫與我想得一樣,這不是在后退,也不是在警告,就是在布置整個戰場。”
看似刑罰減輕,可你若不減輕,這戰就打不起來,因為以前刑罰定得太嚴,可執行性太低,別說那些權貴,就是百姓,如果人數太多,也難以適用。
難道都殺了嗎?
這不可能呀。
以前也很少依律這么去懲罰百姓的逃稅行為,大家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而就在這時,呂公著來了,同時他帶來一張報紙。
他不可思議地搖搖頭道:“看來這稅務司絕非善類。”
司馬光忙問道:“此話怎講?”
呂公著將報紙遞給他們,“這是稅務司剛剛公布的繳稅規則,其中有一條規定可是非常狠,我從未見過有這種規定。
但凡在開封府居住一年者都必須繳納免役稅,其中甚至寫明,包括偷盜所得、搶劫所得、販賣私鹽所得,都要據實申報。”
司馬光、文彥博震驚地看著呂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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