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張三和誰在一起了 > 第六百九十四章 聽證會(四)

      第六百九十四章 聽證會(四)

          富弼似乎又想起什么來,又繼續言道:“哦,其中還有一個最為突出的例子,也就是在慶歷元年,當時我朝正在與西夏作戰,朝廷擔憂邊境戰士因修建防御工事,而毀壞民屋,激起民怨,故由中書省起草詔令,規定不得因修建防御工事,而強拆民屋。

          而在第二年范文正公在西線巡視,經邠州時,遇到百姓攔路告狀,說是‘官中修營,占卻園地,拆了屋舍’,范文正公當時就引用這條規定,要求官府立刻給予百姓補償。

          不過在補償的過程中,也是一波三折,原本范文正公是要求官府賠地賠屋給百姓,但由于官府無空閑之地,于是又折價賠錢,可是,由于當地轉運司也有相關規定,應該是賠地給百姓,但又無人告知轉運司,官府無地可賠,可官府又根據此規,向百姓要回賠付的錢財。

          范文正公得知此事后,責令官府立刻退還所有已經賠付的錢財,至此,此事才了。”

          司馬光聽罷,欣喜之余,又是一拍大腿,懊惱道:“我怎將這些給忘了。雖無條例,但有判例啊!”

          王安石、呂惠卿則是緊鎖眉頭,就連程昉都變得惶恐不安。

          氣氛陡然變得緊張起來。

          之前那些供詞,只是道出程昉濫用民力,但無法令可循,但富弼拿出法規和判例。

          輸了呀!

          張斐問道:“富公可還記得當初中書省這條規定?”

          富弼點點頭,背誦道:“陜西軍州如有因修展城郭、倉庫、草場、營房等,但系侵占人戶地土去處,并令將系官空閑地,許人戶請愿指射,官司給還。若無地土,即取索本主元買契,比類鄰近地段買置價例,支還本錢。”

          非常詳細,先賠償土地,并且戶主指定的地段,不能拿荒郊野外的地段來賠,若無土地,必須以近鄰地段的比價,以錢幣償還。

          張斐又問道:“這條政令,是有寫明陜西軍州?”

          富弼眼中閃過一抹贊色,點頭道:“是的。”

          張斐又問道:“富公所言真宗朝和仁宗朝時期的補償例子,是真宗皇帝和仁宗皇帝親自下詔對民戶進行賠償嗎?”

          富弼點點頭道:“是的。”

          張斐問道:“富公認為,河北諸州應該遵循此例嗎?”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