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 > 第三百零二章 取之于貴,用之于民

      第三百零二章 取之于貴,用之于民

      張斐可不喜歡催繳,他只喜歡罰款,算清一家,他就發一家的稅單,你們自己拿著稅單去繳稅。

      可以不去。

      那就打官司唄。

      增加咱們耳筆的收入。

      事到如今,那些權貴也真是束手無策,畢竟張斐是占得法律制高點,要打官司是肯定打不贏的。

      但他們也沒有急著去繳。

      回過頭來一看,張斐之所以能夠成功,關鍵在于他拿捏住了那些百姓,但問題是你拆了人家的棚屋,你得給予一些補償。

      總警署也給過承諾。

      御街是肯定不夠的。

      如果補償不了,那就是欺騙,事情只會變得更加大條。

      你總警署真有能力,將這事給解決,那這錢咱們就交了。

      只能說你夠狠。

      .......

      總警署。

      “啟稟總警司,賬目我們已經初步算出來了,加上之前車牌所得之利,我們今年可以獲得七十萬貫左右。”

      曹評聽罷,不僅是倒抽一口冷氣,“這么多嗎?”

      幾乎是同時,張斐皺眉道:“才這么一點嗎?”

      曹評不禁偏頭看向張斐,“你有很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