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事兒的人跑去林家招呼,說借住在他們家的傅同志給對象林念買了一臺自行車! 林家大的小的都跑去迎接。 開玩笑! 自行車啊! 林念同志的房子修好之前,肯定是要放到他們家的啊! 買自行車這種事兒,在七十年代初期,還真是一件轟動全大隊的事情。 首先,你得有錢。 其次,你得弄到自行車票。 這兩樣對于一年四季都在想辦法填飽肚子的社員來說,都很難。 林念簡直沒有見過這種陣仗,好多人都跑來看。 林家人一來就上手幫著拿東西,生怕這些東西把自行車給壓壞了,雖然不是他們的自行車,但這么金貴的東西,他們心疼啊! 就這么,人全涌去了林家,圍著自行車轉悠不肯走。 還是曲大娘出來說話:“小傅,趕緊把自行車弄堂屋去,你倆還沒結婚呢,這東西可得照顧好了,別到了結婚的時候舊了可就不好看了!” “再說了,這金貴玩意兒林知青還沒騎過,別人也不好碰。” 幾句話,就把那些想借著溜一圈兒的人給堵了嘴! 人家給對象買的,對象還沒騎過呢! “大家伙兒,這快吃飯了,家里沒有余糧,我也就不留大家伙兒了!” 曲大娘幾句話就把人給打發走了,不想走的她就過去用身體把人給擠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