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林念不是憐香惜玉的人。 她道:“黃玉鳳,我告定你了!如果眼淚有用,拿法律來做什么?” 黃玉鳳尖叫:“林念,你怎么這么惡毒,都是一個知青點的知青,我說錯話了我跟你道歉,你用得著非要去告我么?” “你就不能善良一點嗎?” “誰還能一輩子不犯錯,我不過是懷疑了一下你,你犯得著這么上綱上線不依不饒嗎?” 林念抬了抬下巴:“當然犯得著!”媽的,這種態度叫道歉?狗東西就理直氣壯地指責自己不善良。 放過她? 不可能的事情! 說完,她看向別的知青:“誰也別替她求情,這種事情如果姑息了,回頭助長了這股隨便扣帽子的風氣,往后誰看不順眼誰,只需要張嘴瞎說一串就行了,反正不用負責任!” “到時候輪到自己頭上,也不知能不能像昔日勸別人的話那樣,善良包容!” “而且,一旦被誹謗了而自己卻無力澄清會是一個什么樣的下場?” “輕則名聲盡毀,重則游街勞改!” “想體驗嗎?” 有人訕笑:“我可沒想勸!” 其實是想勸來著,先前真覺得知青之間一些口舌之爭真沒必要上升到報案的程度。 可是呢,林念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 算了,這種閑事兒害死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