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
青年盯著他,勾唇,十分紳士地行了一個老派的禮節:“叫住小姐,是想請問小姐叫什么名字。我是方宵,來自南水鎮方家,我想認識一下小姐,因為我好像……對小姐一見鐘情了。”
一見鐘情?怎么會有人這樣一本正經的,又認真又隨意地告白啊。
明珠當時大概是覺得荒謬的,也可能是覺得過于突兀,被嚇到了,她慌慌張張地擺了擺手,留下一句別開玩笑,就轉頭跑了。
……
后來一小段時間里發生了什么,明珠在將故事轉述給虞幸的時候就說,她只覺得恍惚,一點印象都沒有。
再醒過來的時候,她正坐一間茶樓的二樓,身穿一件洋裝小制服,頭頂帶著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樓下,便是百寶街主街的街景,女人們大多身穿旗袍,男人們則大多身著西裝,只有街邊小販穿的衣服較為廉價,階級分明。
坐在她對面的是她認識了許久的筆友,同樣西裝筆挺,俊美的臉幾乎讓人不敢相信這是真實存在的容貌。
兩人因在同一家報社上發表的評論意見相左,展開了爭論而結識,一直以來都是書信聯系。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覺得其實這位筆友的見識和談吐絲毫不弱于她,頭腦清醒,對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是個非常有內涵的人。
她早就對這位筆友心生好奇與愛慕,不過沒有見到真人之前她是不會淪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筆友約好了在南水鎮見面,這是筆友的家鄉,也是筆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萬萬沒有想到,只是靠談吐就已經讓她心動的男人,外表竟然優秀到這種程度。
他們剛剛已經面對面聊了一些,因為平時都以筆名互稱,因此直到才剛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
……
沒錯,就在明珠來到南水鎮的第一天,她進入了百寶街,和名叫方宵的青年打了個照面。
因為拒絕了對方一見鐘情的告白,明珠還沒走出百寶街的范圍,就忘了自己究竟是誰,反而被框定在了一個對方宵有好感的新身份里。
整條街的“人”都變了,他們不再是從各個地方旅行而來的游客,而是和百寶街屬于同一個年代的,為了給明珠和方宵談戀愛當背景板的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