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囚獄生活

      枷靈窟看上去也不是那種自由度特別高的監(jiān)獄呀,怎么可能連這點規(guī)矩都沒有?

      他連忙對照著字典翻看起《枷靈札記》

      來。雖然看著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有種在做英語閱讀題的即視感,但他還是很努力地看下去了。

      枷靈守則:

      1.犯人是被允許攜帶個人的物品們,例如書們。但是它是不允許攜帶管理刀具,生物化學武器和危險的物品。

      2.犯人可以進行一些正常活動,包括學習工作鍛煉身體等,目的是為了充實犯人空虛的精神世界。如果你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你可以直接向獄警說明情況。

      3.犯人只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勞動才可獲得枷靈幣(8:00~11:00,2:30~4:30,每天工作五小時),在非規(guī)定時間進行勞動不給予獎勵。

      4.除勞動時間外,剩下的時間犯人可以自由支配,但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回到牢房休息(23:00以前)。

      5.放風是指在每周一的12:00至15:00,在犯人的獄警和獄卒的帶領(lǐng)下暫時離開枷靈窟,進入城里購買生活用品,或者進行安全的娛樂活動,(注:所使用的資金為一周內(nèi)工作所得的枷靈幣。)

      6.獄警有權(quán)對犯人的違禁品或者超出限制范圍的物品進行沒收,犯人不得有任何異議,并且需要配合獄警的工作。

      7.不要嘗試逃離枷靈島,否則會延長刑期,并且取消放風資格。

      8.不允許打架斗毆,否則將關(guān)一個星期的禁閉。

      9.在用餐期間,只能點規(guī)定的套餐,不能進入廚房威脅廚師為你專門做菜(有特殊情況的可以提前告知),不能威脅他人進行食物交換,自愿除外。

      10.每周會進行一次思想教育活動,犯人必須去參加,無故缺席者取消放風資格三次。

      11.請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號碼牌,服刑期間號碼牌是唯一的身份證明。

      雖然讀的磕磕絆絆,但理解起來也沒什么太大的問題。但它們真的很多,枷靈守則的內(nèi)容遠遠超出了逸的想象。

      看來這牢獄生活也是挺復雜多樣的,不過總歸還是在規(guī)矩允許的范圍內(nèi)比較自由。

      逸一邊看一邊在想,《枷靈札記》上寫著一條“除勞動時間外,剩下的時間犯人可以自由支配。”那么可不可以回來睡覺啊?

      他翻著翻著,果然發(fā)現(xiàn)了標著星號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