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冥冥之中,難道真的存在某種超然的意志?這個意志規定焚尸匠不能沾錢既損命?這一刻秦河忽然覺的,手里的銅錢有些燙手。……離開焚尸所,秦河去了街市。干啥?花錢去。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天知道是個什么情況,猥瑣發育期,不能浪。反正錢就是用來花的,什么時候花都是花,沒必要跟老天爺對著干。自己和老天爺又沒仇,而且老天爺對自己好像還不錯。尋思了半路,秦河打算先去買口鍋。看李瘸子那情況,老巷口短時間是不用去了,那就改善伙食吧。雜面饅頭早就吃到想吐,市面上也沒多少合口味的東西,以后有機會自己弄。既然要弄飯,那就先得有口鍋。秦河先去了雜貨市,花了六百文買了一口大鐵鍋。說實話,真心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