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奮筆疾書

      這本是魂飛魄散的一句話,可落在狐仙耳中,卻令它大喜過望。

      狐尸是什么?

      罪證啊。

      同類一條命,甭管是殺生還是挖墳掘尸,那都是繞不過去的惡行。

      賴都賴不掉。

      而現在,它被燒了,還是這位青年閻王親自燒的。

      那說明什么,說明這位青年閻王,是十分關照自己的!!

      老話怎么說來著?

      叫鑼鼓聽聲,聽話聽音。

      有了青年閻王這句暗示,接下來甭管他裝的多么的“正義凜然”,自己都不用怕了。

      不對,這都不叫暗示。

      應該叫明示了。

      狐仙臉上的喜色幾乎快壓抑不住。

      早知如此,何必折騰那什么借尸還魂術,傾盡所有買一條道,帶著記憶轉世,投一個仙胎豈不美哉?

      一會兒探一探有沒有這個可能。

      于是乎,狐仙狂拍馬屁,道:“是是是,大人堂前懸鏡,明察秋毫,小的敬佩,陰曹地府有您在,是眾生之福。可惜來世不能有記憶,若是能有,小的來生一定給您建供廟,傳播您的威德和香火。”

      那虔誠的樣子,簡直不要太真。

      “本官不缺廟宇,不勞你操心了。”秦河冷笑,如此大奸大惡的人給自己建廟?會遭雷劈的。言罷,他拿起旁邊的判官筆,道:“那你說說再說說,你想怎么安排后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