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讓她把他帶到表姑的住處,從手下手里接過槍,當著她的面把人給殺了。 死人,就沒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了。 只要她想,他就會帶她走。 或許不該在一個這么幼小的孩子面前殺人。但他想讓她看見。 看見,他可以輕而易舉殺死傷害她的人。這一刻如此,以后也如此。 他需要先一步回M國收尾,把事情吩咐下去。 第二天,派人把她接了過來。 或許是周圍守著的人太多了,也或許是漂洋過海來到大洋彼岸,陌生的環境讓小孩不安。 第二次見面的時候,她看著他時,眼里多了害怕。 要留在他身邊,首先要拋棄的,就是膽怯和恐懼。 他讓人拿來一只兔子。 一只長得很可愛的兔子。通身雪白又毛茸茸,眼珠圓溜溜的,還打著可愛的粉色腮紅。 本來是想送給她當禮物的。 那一刻他卻改了主意。 又讓人拿來一把刀。 表現得近乎冷淡。 “剖出這只兔子的心臟,從今往后你就留在我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