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公審的消息
“案子的基本情況就是這樣,人證物證俱全,陳家那些人有判頭了!”
“天理昭昭,報應不爽,犯了法就應該受到懲罰!”
“嗯,另一件事兒則是,我已經按照程序,向縣委那邊提交了公審的請求,想來很快就會被批復,到時候還得周揚同志你得出庭作證!”盧友明再次說道。
“公審?出庭作證?”
“嗯,你也知道,我們公安機關只有調查權,審理審判則是由檢察院以及法院辦理。按照正常辦案程序,像這樣的案子,從調查到取證再到公訴、審判,至少需要半年,甚至于更長的時間!”
接著盧友明再次說道:“而你卻要求我們一個月內作出審判結果,那就只能另辟蹊徑了!”
“你說的另辟蹊徑就是公審?”
盧友明當即說道:“對,公審是在群眾參加下在法庭外審判有重大社會意義的案件,而陳家這起案子不但社會影響惡劣,而且極具警示意義,所以適合進行公審。”
“而且公審的案子一般會遵循從嚴從重從快的原則,基本上會當庭宣判,或者是延期幾日內宣判。”
這話周揚聽明白了,是因為他要求縣局這邊一個月內結案,所以他們就向上級申請公審,以達到從嚴從重從快的目的。
“那怎么還需要我出庭作證?”
“侯三那起案子,你和沈知青都是直接參與者也是受害者,在沈知青離開的情況下,你就成了唯一的證人,你不出庭的話,可就沒人指證陳鋼了!”盧友明道。
“那行吧,到時候你們提前通知我就行!”周揚道。
“嗯!”
“還有件事兒,關于林知青的!”
“林晚晚,她怎么了?”周揚當即問道。
“這起案子很快就會審理完,她現在也不知道自己該何去何從,我看她的狀態很不好,你要是有時間的話,可以去看看她!”盧友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