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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山陵城縣衙。

        林書豪被官差押到大堂。

        縣太爺端坐在明鏡高懸的牌匾下,一拍驚堂木,高聲喝道:“林書豪,你殘殺風月樓梅兒,證據確鑿,你可還有話說?”

        “大人,你說證據確鑿?請問是何證據?”

        林書豪不卑不亢道。

        半個時辰前,他從梅兒的房間悠悠醒來,映入眼簾的便是梅兒的尸體。

        看著握在手中的匕首,他這才意識到,自己被人陷害了。

        面對這種情況心里一點都不慌那是假的,可既然事情已經發生,慌也沒有用,于是他就抱著破釜沉舟的心態,仔細查看了梅兒的尸體。

        這很重要也很關鍵。

        他可不相信這個時代的仵作,性命攸關之下,他只相信自己的判斷。

        梅兒的尸體呈仰臥狀,致命傷是位于胸口心窩處的刀傷。

        經過仔細比對,基本能確定兇器就是自己手中的這把匕首。

        除此之外,尸體上再無其它傷口。

        很顯然梅兒是被兇手以面對面的姿勢殺害的。

        房間沒有打斗和掙扎的痕跡。

        也就是說,兇手極大可能和梅兒認識。

        另外,梅兒的手中也殘留著少量的鮮血,手指微微彎曲,指甲里有血肉殘留,很顯然她臨死前,抓傷過兇手。

        這是他短暫驗尸所收獲的線索。

        反觀整個作案現場,除了那把被他握在手中的匕首外,壓根沒有任何證據能表明人就是他殺的。

        這也是林書豪敢硬剛縣太爺的底氣。

        “哼!我看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縣太爺冷哼一聲,看了一眼身邊的鋪頭,后者立刻呈上一把匕首,正是殺害梅兒的那把兇器。

        “這把匕首當時就握在你手里,這難道還不算證據嗎?”

        林書豪早就料到了這一步,反問道:“匕首在我手里就能證明人是我殺的?大人有沒有想過,萬一是有人趁著我被迷暈后,故意設局陷害與我呢?”

        “陷害你?”

        “經本官調查,你在山陵城與人無冤無仇,誰會陷害你?”

        林書豪陷入沉默。

        這也是他想不通的地方,他這幾天一直待在杜府,過得跟個未出閣的大小姐一樣,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誰會冒著殺頭的風險陷害自己?

        見林書豪沉默,縣太爺拿出一首詩問道:“這首詩是寫給你的吧?”

        林書豪沒有否認,因為那首詩,正是梅兒送給他的情詩。

        “既然如此,那就對了。”

        縣太爺清了清嗓音,說出了自己的推斷:“風月樓梅兒因鐘情于你,故寫了這首情詩邀你到風月樓私會,在此期間,你們發生了爭執,你失手用匕首殺了梅兒。”

        如果不是身上背著人命案子,林書豪差點就笑場了。

        這推理跟鬧著玩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