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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新的罪證

          溪口鎮(zhèn)位于宿云山的西北角,雖說距離云社也就四五公里,走路過去都用不了一個小時,但怕途中撞到熟人,蕭良還是坐公交先回到宿城鎮(zhèn)。

          在宿城鎮(zhèn)吃過中飯,蕭良將留在旅館里的那些實用小工具拿帆布包裝上,搭乘一輛前往獅山的卡車,中途在溪口鎮(zhèn)下了車,另找了一家條件更簡陋的私人旅館作為落腳地住下。

          蕭良前世到溪口鎮(zhèn)的次數有限,記憶也有些模糊。

          他站在旅館房間的窗戶前,默默眺望橫穿整個鎮(zhèn)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公路以及南北向長街,觀察著進出溪口鎮(zhèn)區(qū)的車輛與行人……

          肖裕軍在擔任南亭村黨支部書記及南亭湖果汁廠廠長之前,雖說也在外闖蕩多年,但積攢的家底畢竟有限。

          卻是大肆侵吞、挪用南亭湖果汁廠的資產之后,肖裕軍先安排家人、親信在溪口鎮(zhèn)創(chuàng)辦一家果汁廠作為轉移資產的工具,之后又重點收購溪口鎮(zhèn)水泥廠進行經營。

          這兩塊目前是肖裕軍實際控制的最主要資產。

          住進這家新的旅館之前,蕭良撥通了顧雄批發(fā)部的電話。

          除了得知顧培軍已經從獅山復印舉報材料回到西墩圩村外,顧培軍的姐姐,在鎮(zhèn)民政所工作的顧玲,也已經確認他在鎮(zhèn)上的宿舍門鎖有被撬過的痕跡。

          目前鎮(zhèn)上有專門安排人守在宿舍附近守株待兔,卻是沒有想到顧玲在得知弟弟顧培軍有參與對肖裕軍的舉報后,自告奮勇充當了眼線。

          顧玲沒有冒險走進宿舍看究竟,但基本能肯定蕭良留在宿舍的材料,確實已經都落入肖裕軍這些人手里了。

          顧雄、顧培軍他們苦無妙計,蕭良卻很清楚,除了過去三個月他對南亭湖果汁廠的財務審計材料以及南亭湖果汁廠各種原始記錄臺賬外,并非沒有其他罪證了。

          蕭良記得最清楚的一項,就是南亭湖果汁廠與肖裕軍實際控制的溪口果汁廠,九零年底同時購入一條新的無菌熱灌裝生產線。

          同一家廠商、同樣的規(guī)格,但南亭湖果汁廠購入的熱灌裝生產線,價格卻明顯偏離正常報價近兩百萬,而溪口果汁廠的這條生產線報價則低于市場價近兩百萬。

          如果能拿到溪口果汁廠采購生產線的合同以及相關票據,無疑就是肖裕軍利用溪口果汁廠進行利益轉移的直接罪證。

          除此之外,肖裕軍這幾年還以南亭湖果汁廠采購鮮果等原料,卻實際運入溪口果汁廠倉庫等操作手法,轉移、侵占南亭村的集體資產。

          肖裕軍在溪口鎮(zhèn)創(chuàng)辦果汁廠,主要就是利用來進行資產轉移的,而非看好果飲市場的發(fā)展;甚至一度夸張到兩家果汁廠共用同一批銷售人員,明目張膽將南亭湖果汁廠出廠的果飲,以溪口果汁廠的名義發(fā)貨給經銷商,借此侵吞南亭湖果汁廠的銷售回款。

          肖裕軍這些騷操作都不可避免會留下一系列的蛛絲馬跡——蕭良過去三個月對南亭湖果汁廠進行財務審計,就從各種原始記錄里發(fā)現無數破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