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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六章 云社更需要錢

          蕭良提的方案是以某一年為基準,接下來三年新增的地方稅收,都返回給鄉鎮,三年之后再重新訂立一個新的基準。

          這樣既能保證鄉鎮發展產業經濟的強勁動力,又保證財稅權力最終還是集中到市縣兩級政府手里。

          “你的想法真的很好,很有開創性,但是市里,你就不要打主意了,我也決定不了,”

          羅智林沉吟片晌,很坦誠的說道,

          “不過獅山縣可以先跟云社搞一下試點。你可以直接找唐繼華談條件嘛,唐繼華不同意,你就不把宿云生物注冊地轉回來!”

          “這可是羅書記您指使的,唐書記那邊要怨,可不能怨到我頭上來啊!”蕭良說道。

          如果說將縣級稅收截留部分,都以獎勵的方式返回給云社鎮,意味著單就宿云生物一家,云社鎮今年就極可能額外新增一兩千萬的財政收入。

          這對去年財政收入還不到七百萬的云社鎮,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數字。

          這不是唐繼華個人強烈支持,就能行得通的。

          現在縣里哪個部門不缺錢?

          唐繼華要擅斷獨行,決定將原本縣一級財政可開支的一兩千萬資金,都給了云社,哪個人能按捺住不跳出來“造反”?

          甚至現在就可以直接預見書記辦公會、縣常委會乃到縣黨委全委會,任何一級會議都不可能隨便通過這樣的決議。

          羅智林大力支持都不行。

          這是破壞九四年初分稅制改革以來初步形成的財稅規矩。

          唯一的辦法,就是拿宿云生物轉注冊地這事作為籌碼,跟縣里進行“談判”。

          縣里不同意,宿云生物就把注冊地繼續放在錫江,稅都繳給錫江地方;縣里要是同意,就將注冊地轉回云社。

          畢竟僅僅是將三年一期的新增縣級稅返獎勵給云社鎮,肉也是爛在獅山這口大鍋里;三年后重新擬定新的基準,也意味著第四年開始(或者說延后三年),縣一級也將享受三年間增長的這部分稅返,極大加強縣級財政能力。

          王行揚坐在一旁,一方面猜測今年產能投資極可能會有兩個億的宿云生物,到底有可能給地方帶來多少財稅收入;一方面他又為蕭良所提的方案眼前一亮,這不就是能極大激活鄉鎮發展產業經濟動力的創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