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訕笑著走過去,從后面抱住他,下巴搭在他的肩上,“都謄了這么多了,你寫的字真好看。”程景默:“···”他就知道,于向念不記得!于向念在他的肩頭嬌滴滴的說:“累了一天了,睡覺了。”程景默又寫了兩句,將這段謄完,蓋上筆蓋,轉過身抱住于向念。他將人放到床上坐著,自己蹲在床前,然后從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只金鐲子。“我剛才已經好好擦過了。”他說,“你想戴在哪只手?”于向念伸出左手。她的腦海里已經浮現出一幅場景。周圍冒著粉紅的泡泡,程景默半跪著給她戴上手鐲,就像現代男人跟女人求婚一樣。不錯!程景默以前沒跟她求過婚,現在剛好補上。可現實卻是:程景默把她的手都快捏成雞爪了,那只鐲子還是卡在指關節那里。于向念建議,“不然弄點肥皂水?”“嗯。”程景默贊同。他去弄了一點肥皂水來,在于向念的幫助下,總算是把手鐲戴進去了。于向念洗了洗手,抬起手腕,認真的欣賞起這個手鐲。金黃色的手鐲,外圈是一對龍鳳,這對龍鳳并沒有占足整個外圈,只占了一半左右,倒是很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