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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0章 威脅

          他一副對她感到陌生的樣子:“從前那個溫柔和順的你到哪兒去了?你怎么忽然像變了個人似的?”

          被李珍珠附身了?

          還是說,“母夜叉”這事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人傳人現(xiàn)象?

          蔣琬聽完沈蒼的話,只覺得好笑:“溫柔和順?哈,你也知道我溫柔和順,可我的溫柔和順換來的是什么?”

          “沈燕林,你求著我跟你過日子的時候拿我當寶,等得手了你就拿我當根草!”

          “你既無情義,我又何必浪費精神同你虛與委蛇。”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好歹跟了你一場,你總也不能叫我空著手走吧?”蔣琬面上再不復昔日的嬌柔弱小,取而代之的,是滿眼的算計和市儈。

          “我知道你賣地得了不少錢,我呢也不多要。”她說著,豎起三根手指:“三百兩,拿了銀子我就走人。”

          話落,沈蒼還沒說什么呢,倒是沈老夫人,急得撿起身上的菜葉子就摔到了她臉上去:“三百兩?你可真敢說!”

          “別忘了,你就是個妾,‘休書’都輪不上你的,你做妾的文書還在我們手里呢。”

          蔣琬不以為意:“你也說了是文書,又不是賣身契!”

          在大周,納妾的文書與賣身契是有區(qū)別的。

          納妾文書能夠證明女子的身份,若有錯處,夫家可以將其掃地出門,亦或是送交官府。

          可若是賣身契,那或殺或賣,就都是主家說了算了。

          像當日沈念姻給魏玄做妾,就是簽的納妾文書,而非賣身契。

          而沈蒼接蔣琬進門那會兒,二人正打得火熱,蔣琬以退為進,說只要能跟他在一塊,便是簽賣身契也心甘情愿。

          沈蒼被感動得一塌糊涂,為了證明她沒有選錯人,當即便大手一揮,表示不要她立賣身契,只簽一份納妾文書,能夠證明她的身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