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將軍掉馬后,小公主變攻了 > 第18章 究竟什么才算是不祥之物呢?

      第18章 究竟什么才算是不祥之物呢?

          “太子殿下,按本朝律法,蘇將軍身為駙馬,刑罰可以減低一等,由杖責十改為鞭笞五十。”大理寺丞陸用暗戳戳瞥了南宮離一眼,起身小心翼翼地稟報。

          太子和公主兩尊大佛,他是哪個都得罪不起。

          南宮離細細的眉毛擰了擰,但最終沒說話。

          雖然有點重,但畢竟犯了法。她想,好在那個人一身功夫,五十鞭子,硬扛也扛得下來。

          誰知,太子瑗卻袖袍一拂,不由分說地駁回了:“律法說的是可以,又不是必須。人命關天,豈可輕縱?陸大人,你把我大熠律書當什么了?”

          “臣惶恐!”陸用趕忙跪地,磕頭請罪,“那……那就還杖刑。”

          南宮離心頭一緊——在大熠律法中,杖刑是要打斷為止的,杖責十,就是要將大概三指寬、一握粗的實心木棍打斷十根才算完。

          憑血肉之軀生生扛斷十根,豈非脊梁骨都打折了?人還能活嗎?!

          金枝玉葉的女孩子撲通就跪下了:“太子哥哥寬仁,嘲風好歹是我夫君,還請您寬宥!”

          “喲,皇妹今日可真是乖巧啊!”太子瑗睨著她,道,“這話可是抬舉我了,若不允你,倒要叫本太子落一個不寬仁、薄手足的名聲了!”

          “臣妹不敢。”她垂眸。

          “可惜,他不是把休書都給你了嗎?還算哪門子駙馬?!——而你,也不過是個下堂婦。”太子收起笑,冷森森地喝,“來啊!五百鞭,行刑!”

          “五百鞭?!這會要了她的命啊!”

          五百鞭豈是鬧著玩兒的?一個弄不好,能直接把人打廢。

          “皇妹驚訝個什么勁兒?比起你那五十萬鞭子,五百還算個數么?”